食品人看食品事——2022食品行業十大熱門詞匯候選詞匯(9)禁食金箔
禁食金箔
近年來,一些含金銀箔粉類物質食品在市場上流行,成為消費噱頭。金箔酒、金箔壽司、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金箔巧克力等,仿佛加上金銀箔粉就搖身一變成了高檔食品,致使不少消費者不惜花重金購買。這些食品不僅存在安全問題,還影響社會風氣,嚴重危害群眾的身心健康。國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此類問題,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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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明確指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箔銀箔、金粉銀粉類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
2022年2月16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排查食用農產品違法添加金銀箔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一次大排查、依法查處違法問題、健全日常監管機制以及加強科普宣傳引導。
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建立查處工作長效機制,2022年4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起草了《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2年4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下一步,食品生產司將充分研究論證,對《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推進相關工作。
2022年7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制定并發布了《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簡稱《規定》),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
該《規定》中提到,金銀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不屬于食品添加劑,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
該《規定》對食品生產者和銷售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進口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廣告主體等提出了要求。
《規定》中稱,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的餐食;食品進口商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金銀箔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當對平臺上的食品經營行為及信息進行檢查,禁止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相關廣告主體在食品廣告中不得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不得宣傳食品中添加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不得生產銷售含金銀箔粉的食用農產品,不得以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炒作食用農產品。
此外,《規定》中還提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各級海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監測,發現違反本規定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和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適時組織專家解讀含金銀箔粉食品的安全風險,及時發布消費警示。各相關部門、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和營養健康教育,倡導健康飲食方式,引導科學理性消費。
作為消費者,應理性看待這些“鍍金”的“高級食品”,保持清醒頭腦,切勿盲目跟風,若發現食品中添加了金銀箔粉物質或其他不明物質,應不購買、不食用,為遏制這股奢靡之風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國市監食生發〔2022〕18號)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排查食用農產品違法添加金銀箔粉有關問題的通知(農辦質〔2022〕3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征求《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意見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關于發布《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的公告(2022年第20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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