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快看:餐飲企業之“黃瓜不能隨便拍”
食品伙伴網訊近日,多家餐飲企業“拍黃瓜”被罰5000元事件登上熱搜,因其經營項目沒有“冷食類食品制售”一項,或是沒有取得相應資質,卻在外賣平臺上銷售“冷食類”食品。我們知道,經營餐飲企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也必須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許可的項目來進行經營,另外如果餐飲企業有外賣業務,那么還需要遵守《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此超范圍經營“拍黃瓜”,監管部門會給予違法企業相應的罰款處罰。那么在餐飲服務過程當中,餐飲企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點呢,食品伙伴網帶大家一起梳理一下。
(資料圖片)
餐飲服務范圍
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等主體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餐飲店制售涼菜需要辦理什么經營許可項目
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若制售“冷食類”食品,需要辦理“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
有的餐飲企業的經營項目為熱食類食品制售以及預包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但在現場菜單上及線上外賣平臺也有涼拌豬耳朵、涼拌西紅柿、涼拌黃瓜等,屬于超過許可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網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許可的類別范圍銷售食品,入網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制作生食類食品、冷食類食品、裱花蛋糕,冷食類食品(既可在專間也可在專用操作區內進行的除外)需要在“專間”內加工。這也就意味著,餐飲企業經營“冷食類”食品需要有專門的專間,來避免加工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對環境的要求也更高。
如何變更食品經營許可
餐飲服務提供者如需要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中增加“冷食類食品制售”項目,則需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在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申請后,將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監管部門會就變化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需要變更經營許可的餐飲企業要注意準備好相應的食品專用操作間,即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以分隔方式設置的清潔程度要求較高的加工直接入口的專用操作間。
如何應對食源性疾病
世衛組織發布了《食品安全五大要點》,即保持清潔、生熟分開、燒熟煮透,注意存放,材料安全。其中,生熟分開雖然是老生常談,但其仍然是發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有的餐飲企業沒有生食和熟食的器具分開使用的觀念,也沒有專間操作的觀念,處理生食的器皿如果再拿來處理熟食,生食的細菌會通過器皿污染熟食,在健康方面,由于食源性疾病通常的表現形式是“拉肚子”等消化道癥狀,很常見,但也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
因此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意識,以及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把好“病從口入”這一關。
結語
多家餐飲企業“拍黃瓜”被罰5000元事件可能會對很多小餐飲企業帶來一定沖擊,但是對于規范餐飲行業健康發展是至關重要的。食品安全無小事,餐飲企業應當守住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