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刻回ing丨購房后公積金提取次數有限制嗎?永州:6年內可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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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問政湖南》網友的相關留言與官方回復截圖。
紅網時刻新聞11月13日訊(記者 翁子茜)近日,“網友kyw4zem”通過紅網《問政湖南》欄目咨詢永州市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詢問2022年因購房已提取過一次公積金,現在是否還能以購房形式再次提取公積金。11月13日,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稱,沒有在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自購建房行為發生之日起至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后六年內均可申請辦理。
網友咨詢:如何再次提取公積金
網友在咨詢中表示,自己于2020年購買一套商品房,曾在2022年因購房提取過公積金,希望了解現在是否還能以購房形式再次提取,并詢問需要準備哪些相關資料。
官方回應:明確六年提取時效
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回復中詳細說明了購房提取的具體政策:
在職工沒有在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購建房行為發生之日起至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后六年內(含),均可申請辦理購房提取業務。
具體適用范圍包括:
1.本市繳存人、配偶及雙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湖南省內購建房,且購建房行為發生到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至申請時未超過6年(含)的;
2.本市繳存人家庭在省外戶籍地、工作地購建房,且購建房行為發生到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至申請時未超過6年(含)的(僅限提取);
3.市外繳存人家庭在永州市內購建房,且購建房行為發生到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至申請時未超過6年(含)的(僅限異地貸款)。
購建房行為發生時間界定: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簽訂購房合同并取得購房付款憑證之日為準;
2.購買再交易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為準;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審批文件的批準之日為準。
溫馨提示
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如有進一步咨詢需求,可撥打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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