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884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新消息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飲料等20大類食品884批次樣品,其中檢出16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資料圖片)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的問題
(一)赤峰市赤峰鑫隆福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第二分公司銷售的、赤峰榮盛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的李秋丫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巴彥淖爾市內蒙古佰業鑫農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內蒙古喬家大院蒙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蒙喬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浙加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托克托縣福貴來調味品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蒙喬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孫利云糧油店銷售的、內蒙古上云糧油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葵花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烏海市萬佳優選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牛奶條,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包頭市昆區新錫盟牧人奶食店銷售的、內蒙古牧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士奶酥片(無蔗糖),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內蒙古牧華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鄂爾多斯市內蒙古百聯百勝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九原區蒙香源麻花坊生產的手工馓子(咸味),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包頭市內蒙古包頭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樓超市銷售的、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羊奶條,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包頭市內蒙古包頭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林蔭超市銷售的、包頭市瑞林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原味牛奶條,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包頭市瑞林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鄂爾多斯市忠秋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內蒙古興和縣軍臣糧油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八)通遼市科爾沁區團結路新通大糧行銷售的、通遼市賣油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葵花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九)巴彥淖爾市家昌生活廣場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內蒙古開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
赤峰市紅山區天都食樂康風干牛肉干店銷售的、內蒙古·寧城隆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傳奇狼圖騰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嘉聯超市銷售的、呼和浩特市弘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新京福油茶(牛骨髓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倫貝爾市海客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內蒙古努圖格民族文化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奶茶,菌落總數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重金屬污染的問題
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隆華超市興原店銷售的、五原縣文東調味品加工廠生產的純大料粉,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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