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7期)
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類食品44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2批次(見附件),檢出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和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南寧市清華園綜合市場1119號攤吳永杰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貴港市“平南縣丹竹鎮曉曼水盤雞攤”銷售的“木鴨”,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玉林市“博白縣百源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新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南寧市“橫縣陶圩鎮匯德隆超市”銷售的“雞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柳州華潤路分店銷售的“花甲螺”,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廣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柳州華潤路分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獸藥殘留超標和重金屬污染問題
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美娥魚類銷售點”銷售的“鯰魚”,氯霉素、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問題
(一)河池市“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黃鳳堂餐飲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南寧市雪安籠小食店銷售的“白糖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梧州“岑溪市家廣福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陳村粉(鮮濕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南寧市都鮮包子店銷售的“南瓜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桂林市“陽朔縣日頭火米粉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來賓市“武宣縣武宣鎮燕紅小吃店”銷售的、標稱武宣縣黃茆鎮鮮科米粉廠生產的“鮮濕米粉(切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主體,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3. 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