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5期)
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乳制品、飲料、食糖、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12大類食品47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3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和質量指標不合格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梧州“岑溪市萬家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漳州味之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嫩肉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南寧市“廣西廣百家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恒大蘋果園東方之夢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蕉脆片(水果干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該產品明示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梧州市“藤縣太平佰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南寧市佳瑞華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經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發現,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寧市佳瑞華商貿有限公司對抽檢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批次生粉是由經銷商南寧萬宜食品有限公司經微信小程序橙心優選配送平臺銷售給玉林市玉州區楊妹面粉經營部,后者再銷售給“藤縣太平佰家購物廣場”。南寧萬宜食品有限公司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該抽檢樣品由南寧市佳瑞華商貿有限公司生產。據此,對南寧市佳瑞華商貿有限公司提出的抽檢樣品真實性來源異議予以認可。
(四)南寧市光坡雞飯店使用的、標稱南寧市天天潔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清洗消毒的“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南寧市“橫縣校椅大統發超市”銷售的“土鴨”,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百色市“廣西田東新潤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江城玉米雞”,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南寧市良慶區祥榮市場劉瑤銷售的“泥鰍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南寧市白沙南城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鴨蛋”,氟苯尼考、甲砜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問題
(一)南寧市周蘋小吃店銷售的“蕎麥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防城港市港口區祥霖市場林榮志銷售的、標稱防城港市港口區益膳食品廠生產的“食用小麥淀粉調制鮮濕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南寧市士照特產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大新億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梅姜(話化蜜餞)”,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南寧市姚字湯包店銷售的“紅糖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質量指標不合格問題
廣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寧科園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佳家圓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白砂糖”,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色值檢測值不符合該產品明示標準要求。南寧市佳家圓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南寧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主體,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3. 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