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多舉措支持電商直播產業_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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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蕪湖市直播電商產業發展環境,推動直播電商新經濟、新業態創新發展,打造業態豐富、人才聚集、創新驅動的直播電商產業生態,日前,蕪湖市出臺《關于支持直播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助力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發展,推動蕪湖高質量發展,打造強勁新引擎。
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扶持政策,主要包含8個方面。具體看,對專業直播運營商年營業收入(不包含貨物銷售金額)首次超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和300萬元。
企業委托市內和市外第三方服務企業通過直播方式銷售產品,且年直播納稅銷售額100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分別給予20%和10%的補助;企業委托市內和市外第三方服務企業通過跨境直播方式銷售產品,且出口跨境電子商務線上交易額達到10萬美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分別給予20%和10%的補助。這兩項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企業采用自播方式銷售自有品牌產品的,根據直播納稅銷售額的不同,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于獲得國家級、省級政府(或省級商務部門)頒發榮譽的直播電商企業,在獲得上級獎補資金基礎上加計20%獎勵,如國家級、省級(或省級商務部門)無獎勵資金,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商業樓宇、工業園區在建筑面積、公共配套面積、配套設施、入駐企業等方面符合規定條件的孵化載體,給予一次性100萬元運營補貼。
對獲得知名直播電商平臺授牌或蕪湖市政府(或蕪湖市商務局)認定的直播電商孵化載體,在直播間數量、簽約本地品牌數量滿足規定的孵化載體,且合計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不包含貨物銷售金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增加2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根據MCN機構獨家簽約年帶貨銷售額、且帶動地方企業年商品銷售額分別達到規定金額,經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認定后,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于落戶蕪湖市的直播平臺、MCN機構以及其他直播電商企業,購置的辦公用房按購房價格的1.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500萬元。對新落戶的直播電商企業,成功納入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給予當年租賃辦公用房租金80%的補貼,補貼面積最多不超過3000平方米,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支持經縣(市)區級及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注冊在蕪湖市的專業培訓機構開展直播電商人才培訓,根據培訓后留蕪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數量,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培訓機構穩定就業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大江晚報記者 湯榮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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